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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平能化集团八矿发生矿难2死2伤 矿方刻意隐瞒

2013-10-04 14:51来源:中国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8月9日下午,河南中平能化集团八矿发生严重冒顶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重伤。这起矿难如今已经过去整一个月了,但矿方和主管单位都没有对外公布事故发生的原因,也没有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任何处理,相反,矿方却极力隐瞒事故的发生。
记者经过几天的调查,了解了这起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中平能化集团八矿矿区,当地人习惯称平煤八矿。在八矿生活区附近,一位知情人透露,出事的是掘进五队。当时事故发生时4人被埋,两人被救,当场死亡一人,系河南信阳人;另一位死者系河南鲁山县人。还有两位伤者在八矿职工医院住院治疗。
记者走访了一位死者的工友,他告诉记者,事发后,他们冒着生命危险进去抢救被埋工友,及时救出了两个人。后来,矿方接手救援,但救援队由于害怕再次发生冒顶,不敢进去救人。而这个时候,有一个工友还不时跟外面人对话,让大家赶紧救他,说自己没多大事,只是腿被压住了,他的思维很清楚。但矿方一直没有进一步的救援措施,时间过去了六、七个小时后再次发生冒顶,这位工友被埋。每每想起当时的情景,这位工友就泣不成声,本来可以救出的活人,就这样被矿方给耽误了。由于矿方一直不愿承认矿难的发生,因此,记者也无法进一步了解这位工友所述事故的详细情况。这起矿难事故是否存在人为因素,只能寄望监管部门介入调查,才能水落石出。
8月30日,记者再次来到河南中平能化集团八矿进行采访。在铁的事实面前,八矿宣传科的负责人面对记者的提问,仍一再声称,今天咱们不谈业务。在记者的追问下,这位负责人说,事故是否存在他不能说,他只听组织的,让记者去向河南中平能化集团了解情况。
临走,记者希望他能向领导汇报一下,给记者一个答复。他告诉记者,他已经向矿长汇报了情况,等到本周一给记者回话。但记者至今也没有接到他们的回应。而在8月30日当天,记者也去河南中平能化集团了解情况,宣传部的一位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他说不清楚河南中平能化集团八矿发生冒顶事故,而且说,采访的事需要向领导汇报,让记者等消息。但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几天后河南中平能化集团“回应”本网称,他们没有接受采访,请求本网将发布的有关河南中平能化集团八矿发生严重冒顶事故的稿件撤下。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同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另外,《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对于一般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显然,河南中平能化集团在这起事故中,并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上报情况,而是刻意隐瞒事情的发生。更严劣的是,该集团对记者的采访百般推脱之外,还抵赖称没接受过记者的采访。
时至今日,监管部门对此事故中暴露出的隐瞒不报、不立即组织抢救矿工等严重问题仍然没有调查结果,本网记者将继续追踪报道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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