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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年因游戏未过关刺死小伙伴 被判有期徒刑

2013-09-30 16:45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16岁,本是花季一样的精彩年华,但是沉迷于网络游戏的华某,在玩网络游戏时却因未能闯关,与13岁的游戏同伴天某发生冲突后,持刀将其刺死。

  法官在庭后指出,“问题少年”之所以出现问题,既有他们自身的原因,也有来自家庭、社会的原因,问题不单在少年

  2012年5月25日9时许,在北京市朝阳区由李某租住的房屋里,华某与天某在玩网络游戏过程中,因华某未能闯关,天某与其发生纠纷,后华某持刀刺向天某胸部。见天某倒在血泊中,华某连忙给李某打电话,李某拨打急救电话后将医生带至案发地点,医生抢救后确认天某死亡。随后李某报警并与天某一起等待警察到来。

  今年3月,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华某提起公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到,华某性格比较内向,对上学有一定的抵触情绪,经常逃课出入黑网吧,父母平时与其沟通交流较少,对华某疏于管教。案发前,华某为玩网络游戏,经常夜不归宿,而天某在父母离异后随母亲共同生活,其母亲称天某在2012年3月中旬的一天离家出走,母子在4月3日最后一次通话后就再未联系。

  事后,华某的父母一次性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7万余元,双方就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天某的父母也对华某表示谅解。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华某依法构成故意伤害罪,犯罪时未满18周岁;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且无抗拒抓捕情形,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综合考虑上述情节,依法对华某予以减轻处罚,对其判处了有期徒刑。

  ■法官评案

  孩子成长少不了家庭关心

  法官在判决的同时向记者分析了华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认为华某法律意识淡薄,与他人发生纠纷后,不能正确处理和控制自己的情绪,加之平时家庭教育、疏导不足,导致其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问题少年”之所以出现问题,既有他们自身的原因,也有来自家庭、社会的原因,问题不单在少年。

  家庭方面,结构失衡、监管教育缺失是青少年出现行为偏差的催化剂。

  一方面,家庭破裂容易给孩子造成心理阴影,这些孩子在同伴关系、父母关系等方面更容易产生危机,在情绪、品德、性格、学习等方面出现问题的人数比例也较高。同时,家庭角色缺失容易使孩子缺乏父爱或母爱,未成年人失去父母双方刚柔相济的教育中的某一方面,在情绪、性格等方面容易出现问题。

  另一方面,家庭教育方式方法不当容易适得其反,过度严厉粗暴、溺爱、放任的方法都会使一些有不良行为倾向的未成年人缺少科学、有效的教育引导,错过了犯罪前进行干预的黄金时间。此外,家庭监护不力导致孩子“有养无教”,有些离异家庭中的父母在履行抚养监护职责时相互推诿,对于孩子逃学、厌学、辍学等不良表现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导致子女无法从家庭中获得适当的言传身教,游走在脱离家庭监管的边缘。

  拜金、享乐、不良文化……对未成年人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社会原因是多方面的。

  拜金羡富享乐心理成为引发犯罪的又一原因。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不断腐蚀着青少年稚嫩的灵魂。在欲望的驱使下,有的孩子厌学、逃学,寻求玩乐、享受,有的讲排场、充阔气,肆意挥霍,还有人为了钱财不择手段而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很多犯罪诱因背后都能找到不良文化的影子,很多被告人坦言之所以犯罪系受到暴力、色情等不良文化的引诱,导致有些人在犯罪后都不以为然。

  而黑网吧容易让“问题少年”受到更多不良影响,有的未成年被告人长期混迹网吧,通过在黑网吧上网或网络结识后结伙实施犯罪。部分实施盗窃、抢劫犯罪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原因竟然是“搞钱上网”。有的黑网吧为了招揽生意,提供“全面服务”,为未成年人长时间甚至通宵上网提供饮料食品等便利,使未成年人在黑网吧无法自拔。

  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社会方方面面,做好这项工作也需要全社会协力合作,形成预防网络。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未成年人脱管失教,避免“问题少年”游走在犯罪边缘。(蒋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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