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诉法实施近十个月 北京启动55件非法证据排除
本网讯 新刑诉法今年1月1日起实施,本市落实情况如何?还存在哪些问题?昨天,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律协、市国家安全局等6部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同时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新刑诉法实施后,本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率翻了近一倍,由不到20%提升至38%。此外,本市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共有55件案件启动非法证据排除,其中法院认定排除了5件非法证据。 二审开庭 中院二审开庭率升至38% 法律规定:新刑诉法扩大了二审案件开庭范围,大量上诉案二审由书面审理改为开庭审理。 如被告人对一审认定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等,在新法中规定,二审时必须开庭审理。 落实情况:据市高院院长慕平介绍,新刑诉法实施后,北京法院的二审开庭率达到43%。 据介绍,刑诉法修改前,除高、中级法院审理抗诉案、高院审理死刑二审案件开庭率达到100%外,其他二审案件开庭率较低,特别是中院的二审案件开庭率不到20%。 新法实施至今,高、中级法院共开庭审理二审案件702件。其中,高院开庭审理二审案216件,开庭率超75%;中院开庭审理二审案486件,同比增203件,开庭率提升至38%。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二审案件新增超过200%,检察机关阅卷由原来的没有明确期限改为一个月内阅卷完毕,确保了法定时限内结案率100%。 非法证据排除 启动55件非法证据排除 法律规定:为防止刑讯逼供等情况,新刑诉法增加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的规定。对于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落实情况:“在刑诉法修改前,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在实践中极少运用。”慕平介绍说,新法实施后,市高院制定了《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指导意见》,对非法取证行为的认定标准作了具体规定,细化了法庭对证据合法性的调查程序。只要申请方提供的材料和线索足以对取证合法性产生怀疑,就必须启动调查程序;只要经法庭调查不能排除存在非法取证可能的,对有关证据都予以排除。 新法实施以来,本市共启动55件非法证据排除。26件案件的被告人、辩护人提出了排除非法证据申请,法院经审查对5件案件中的非法证据予以了排除。市检察机关共对29件案件启动了非法证据排除,避免了“带病批捕”、“带病起诉”。新法实施以来,针对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捕1739人,不起诉343人。 未成年审判 425名未成年罪犯记录封存 法律规定:新刑诉法增设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一章,针对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方针、原则、各个诉讼环节有关程序作出专门规定,设置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落实情况:市高院成立了全国首个有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建立了专门的档案管理制度和严格的查询机制,对425名未成年罪犯的轻罪记录予以封存。市检察机关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在未成年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参加讯问时安排教师、人民调解员等担任合适成年人到场。综合考虑其犯罪情节和人格发展情况,对41名未成年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录音录像 590个办案场所配录音录像 法律规定:新刑诉法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落实情况:据市公安局局长傅政华介绍,本市公安机关590个执法办案场所,按照专业审讯室的设施标准,统一配备了安全防范装置及录音录像设备,并从去年7月1日起,就开始执行对可能判处死刑、无期等重大犯罪案件录音录像资料的随案移送规定。 市检察机关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所有自行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实施“全面、全部、全程”讯问同步录音录像,不留死角;案件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录音录像必须一并移送,不同步移送的,不得进入下一个诉讼环节。 此外,为了促进公平公正,本市法院开展刑事案庭审网络直播,今年以来已经组织网络直播刑事案庭审190余件,接受社会监督。 出庭作证 证人出庭费用尚无规定 法律规定:新刑诉法规定,经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而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作证的,法院可强制证人到庭。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除外。 落实情况: 新法实施后,市高院制定会签了《关于关键证人、鉴定人出庭程序及保障机制的工作意见》,细化了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具体程序。 对需要保护的证人、鉴定人,采取设置法庭专用通道,不公开个人信息、遮挡容貌、变声处理等保护措施,消除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顾虑。有些法院还采用视频作证等科技手段加强对证人、鉴定人的保护。 新法实施以来,本市法院的关键证人出庭作证达201人次,鉴定人出庭作证25人次。 问题: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新法实施后,司法鉴定人出庭几率大大增加,但是目前对鉴定人出庭费用支付程序没有明确规定,导致一些当事人要求司法鉴定人出庭却故意不支付出庭费用,利用这种方式,恶意推翻司法鉴定意见。 社区矫正 矫正人员攀升司法人员不足 法律规定:新刑诉法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的执行机关由公安机关变更为社区矫正机构,明确了社区矫正的范围和执行主体。社区矫正指通过使用各种非监禁性刑法或刑法替代制度,使罪犯得以留在社区中接受改造。 落实情况: 市高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了《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矫正前调查、交付、接收、矫正实施、处罚、收监、减刑、矫正解除与终止等环节的工作。 同时相关部门还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完善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扶救助机制,促进回归社区。 市司法局抽调了41名监狱劳教干警到司法所,使得每个司法所至少有1名司法助理员和1名监狱劳教干警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平均2名社工协助工作,以充实矫正力量。 问题:尽管出台了各种制度来完善社区矫正的实施,但市司法局表示,在实践过程中,还是存在当前司法所人员严重不足与社区矫正人员数量不断攀升之间的矛盾。 人大建议 健全冤假错案纠正追责制 今年4月起,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新实施的刑诉法进行调研,持续了4个多月。市人大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开局之年对一部刚刚实施的法律进行执法检查,比较少见,是加强监督司法工作的一次积极尝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龙表示,各执法司法机关在新法实施开局之年落实情况比较好。 不过,新法正处于初始阶段,执法理念、工作模式正处在调整适应期,各执法机关还存在对新法精神理解不够、执法标准存在差异、执法能力不适应要求等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龙建议,当前重点要在立案标准、逮捕条件、羁押标准、证据规格和证明标准等问题上统一执法标准和尺度,建立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冤假错案纠正及责任追究制。 此外,应抓紧研究证人鉴定人出庭费用、法律援助费用、司法救济经费、安康医院和涉及关押传染病病犯艰巨的改造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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