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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称湖南"校园杀妻案"无罪判决体现法治进步

2013-09-25 10:27来源: 新京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新刑诉法实施是节点

新京报:此次判决陈新平无罪,主要依据是什么?

赵俊(益阳市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陈新平案审判长):在此案中,认定陈新平故意杀人的直接证据,是他的供述。但是他的供述存在矛盾反复,作案工具去向不明,现场勘验、法医鉴定意见等证据,无法与其供述相互印证。并且没有目击证人,案发现场也没有提取到与被告人有关的痕迹和物证。全案证据达不到确实充分的定罪标准,所以最终判定他无罪。

新京报:这个案子经历六审三判,省高院两次发回重审,为什么会有如此多反复?

赵俊:在我所接触到的案件中,这样的情况很少。主要是因为案件本身存在瑕疵,有证明陈新平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的证据,但是在证据链条上不那么完美。所以在考量这个案件的过程中,各方会有不同意见。

新京报:同样的案件,证据无明显变化,为什么最终的判决和之前几次审判结果如此不同?

赵俊:主要还是依照最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过去的法律规定有所不同,我们审理案件都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新刑诉法的实施是关键节点。

新京报:也就是,你认为该案此前判决与这次无罪判决,在各自法律环境内都是合理的?

赵俊:都是有证据的、有依据的,都是严格依法办案。

未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

新京报:本次判决的合议庭如何构成,宣判前对该案有没有不同意见?

赵俊:包括我本人在内,都没经历过该案之前的几次审判,这个法律上有个回避的规定。这个案子在法院系统内部影响很大,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观点,做出这次无罪判决,是依据合议庭大多数人的意见。

新京报:就是说,合议庭有人认为该判决有罪?

赵俊:在此案中,有指向陈新平作案的证据,这些证据也是此前判决他有罪的原因。但是新刑诉法提出了更高的证据标准,我们严格按照新刑诉法作出判决。

新京报:所以该案与公众所熟知的赵作海案、佘祥林案有本质不同?

赵俊:对,本质上是不同的。那两个案子都是亡者归来,两名被告是完全冤枉的。

而该案判决的法律依据是: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新京报:也就是,陈新平仍有嫌疑?

赵俊:就公安机关掌握的证据看,还是有证明其作案的相应证据,只是证据之间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

新京报:判陈新平无罪,意味着蒋毓筠被杀案尚未侦破,死者家属一方的反应是怎样的?

赵俊:审判过程中并未受到来自死者家属的压力,审判后家属也没表达什么意见。这个案件的特殊性在于,死者与被告是夫妻关系,两家人此前关系融洽。

据我们了解,不管是之前的有罪判决还是这次无罪判决,死者家属一方都未就该案判决发表过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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