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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磊案细节:特警队长撞毁多辆警车护送涉案嫌犯逃窜

2013-09-25 09:35来源:法制日报-法治周末浏览:手机版

 

  资料图

  本网讯  原题:青岛聂磊涉黑势力波及韩国

  1998年以来,聂磊以狱友、邻居、亲属等关系,吸纳、招募部分社会闲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进入开办的经济实体

  二号人物被从韩国押解回国   

  1998年以来,聂磊以狱友、邻居、亲属等关系,吸纳、招募部分社会闲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进入开办的经济实体,逐步形成以聂磊为组织、领导者的上百人黑社会性质组织。聂磊归案后,包括几名公安分局局长在内的30余名公职人员相继落网

  法治周末记者姜东良

  发自山东青岛

  9月16日,山东省青岛涉黑案主要头目,聂磊落马后黑社会组织事实上的新头目吕传波被从韩国押解回青岛。

  9月17日上午10时许,“黑老大”聂磊在青岛崂山被执行死刑。

  这两条消息,让青岛市出租车司机李师傅觉着“过瘾”!在此之前,他一直深信“聂磊背景深厚,新老大在韩国发展”的传言,认为聂磊死不了,新老大是抓不回来的。

  “聂磊涉黑案专案组从成立到现在一直在努力工作,从来都没有懈怠过,该案涉及的几十个保护伞落马,也可以看到办案人员的决心。”一位了解该案的人士告诉法治周末记者,聂磊伏法、吕传波归案是必然的结果,吕传波被抓回来,将会使案件更加明晰。

  黑老大伏法

  被当地人称为黑老大的聂磊,曾用名张泷、王鑫,男,1967年7月17日出生于山东省青岛市,这个在青岛大名鼎鼎的“黑老大”从16岁开始就有犯罪记录:1983年9月,他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两年后改判拘役6个月;可刚恢复自由身不到一年,1986年7月又因斗殴被劳动教养3年;1992年8月,他再次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1998年以来,聂磊以狱友、邻居、亲属等关系,吸纳、招募部分社会闲散人员、劳改劳教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进入开办的经济实体,逐步形成以聂磊为组织、领导者的上百人黑社会性质组织“聂磊公司”。在聂磊统一组织、领导下,该组织开办夜总会组织妇女进行卖淫活动、开设地下赌场,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

  青岛官方通报称,聂磊成立的暴力犯罪团伙,大肆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部分区域和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去年3月2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等十项罪名,判处聂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同年8月20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青岛聂磊涉黑案二审宣判,维持了一审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山东高院认为,聂磊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或参与实施9起故意伤害犯罪,致两人死亡、1人重伤、7人轻伤、两人轻微伤;寻衅滋事20起,致6人轻伤、6人轻微伤,毁损财物5.2万余元等,足见其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且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原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及附带民事赔偿的项目、数额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聂磊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并下达了对罪犯聂磊执行死刑的命令。

  2013年9月15日,执行人员将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结果通知给聂磊,获知消息的聂磊像是遭遇了痛击,当天夜里,聂磊一直不停地抽烟,竟然连续抽了5包。

  依照法律规定,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安排聂磊的亲属进行了临刑会见。9月16日,聂磊的母亲坐着轮椅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胶州市看守所,见到母亲后,聂磊嚎啕大哭。

  9月17日上午10时左右,青岛中院在崂山区某刑场依法对聂磊执行了注射死刑。

  控制多行业

  法院的判决书显示,聂磊团伙成立了多家房地产公司,在中山路、南京路等地开办了红星游乐城、震泰游戏厅、福满多娱乐城等娱乐场所,聚敛了大量财富。

  2000年起,“聂磊公司”渐渐向赌博、色情等行业渗透,扩张势力范围,组织内部层级更为清晰、分工更为明确,后又开设“新艺城夜总会”,组织失足妇女大肆进行卖淫活动,开设地下赌场。

  从2000年到2010年6月,聂磊迎来了其人生最“辉煌”的10年,其成立的全濠实业有限公司在青岛开发、购置了多处房产、土地。“后期,聂磊团伙一度控制了青岛市部分区域和行业。”一位了解内情的人士告诉记者。

  聂磊的落马颇有戏剧性。同在香港中路、位于“新艺城夜总会”斜对面的青岛颐中皇冠假日酒店,是青岛市知名的涉外五星级酒店。聂磊团伙相中了这个地盘,却一直未能打进去。

  检察院起诉书称,2000年3月27日零时许,一名高姓女子组织“新艺城夜总会”4名失足妇女到颐中酒店卖淫,与该酒店内“雾之花夜总会”保安发生争执并厮打。后“新艺城夜总会”总经理助理蔡某将此事告知李姓骨干,李指示蔡将此事汇报给聂磊或任姓骨干,蔡联系不上聂磊,于是找到了任。之后,任纠集数十人,携带砍刀、棍棒等至颐中酒店大厅内,先对前来消费的客人进行殴打,又至三楼夜总会,持砍刀、棍棒等对夜总会工作人员进行殴打,并砸毁物品。

  行凶当天,恰逢国际某运动赛事在青岛举行,前来参加比赛的国内外运动员,均被安排入住颐中皇冠假日酒店。这一影响恶劣的案件引起了高层的注意,当天参与打砸的一些马仔相继落马,聂磊也进入了侦查人员的视线。

  2010年6月23日,公安部向全国通缉聂磊。两个月后,聂磊落网。同年9月7日,青岛市公安局宣布,青岛警方摧毁了以聂磊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首犯聂磊及130余名成员归案。

  涉案人数209人

  法院的判决书显示,十余年来,聂磊团伙参与数宗涉及命案的重大治安案件,劣迹斑斑。

  1999年7月16日,聂磊当时在中山路开办红星游乐城,将在游戏厅发广告的3人打伤,其中1人抢救无效死亡。

  2000年4月10日,聂磊在延吉路波尔卡迪厅娱乐时与误闯进其包间的王某等人发生肢体冲突致王重伤。事后,聂磊等人以赔偿25万元为条件,要求他不向公安机关报案。

  2000年10月12日,聂磊指使手下将青岛辉煌人间娱乐有限公司经理李某的双腿打断。2006年12月5日,聂磊指使手下殴打33路公交车队队长

  因怀疑妻子周某与一名叫朱某的男子有不正当关系,聂磊指使几个手下,于2009年4月7日将朱某带到昌乐路一家茶楼,将其面部打伤。后来聂磊感觉到,朱某并未因此有所收敛。当年4月13日,朱某刚走出小区便被劫持至面包车上,对方把事先准备好的硫酸倒在其身上。

  聂磊团伙的劣迹远不止于此。一位知情人告诉记者,在这些伤害案中,还有一起伤警案。2006年7月25日晚上,聂磊团伙的几名成员驾车从某小区出入时,与该小区保安发生冲突,途经此处的一位民警前往劝解,该团伙成员竟然朝这位民警的腿部连开数枪。

  十多年来,被告人聂磊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40余起,致两人死亡、1人重伤、13人轻伤、8人轻微伤,非法买卖枪支1支,非法持有枪支13支。

  聂磊团伙的猖狂和其保护伞有莫大的关系。其中一个细节耐人寻味。公安民警在抓捕聂磊犯罪团伙时,青岛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王晓青,为了保护不法分子,竟然开着一辆载着不法分子逃亡的车,接连撞毁多辆警车,试图逃窜。

  聂磊归案后,包括青岛公安局市北区公安分局局长于国铭、李沧区公安分局局长冯越欣在内的30余名公职人员相继落网。

  由于涉及人员众多,聂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经青岛市检察院审查认定后,向市中院提起公诉后,又不断有人落网。在一审开庭前,总涉案人数也由最初的130余名,增加至209人。

  其中,以聂磊为首的32名被告人,一审由青岛市中院在胶州法院大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其余人员按照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性质、轻重程度,分别到李沧区、崂山区等几个基层法院接受审判。

  新头目落网

  今年8月4日,潜逃3年多的青岛聂磊涉黑组织骨干成员丁某在韩国仁川机场准备出境时被抓捕归案。8月7日下午,公安部工作组将丁某从韩国首尔押解回青岛。

  紧随其后的是聂磊涉黑案事实上的新头目吕传波。9月16日,公安部赴韩押解小组将吕传波押解回国。

  吕传波,男,1969年生,青岛市人,无业。2010年6月16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吕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批准逮捕。但在此之前,吕传波已于6月6日持护照潜逃境外。2011年8月,公安部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吕传波发布红色通报,进行全球追缉。

  据悉,吕传波在聂磊被抓捕并被判死刑后,事实上继承了老大地位。他于去年8月命令丁某以投资房地产的手段进入韩国,并负责各种非法资金的往来渠道。有了这些资金,吕传波先后在首尔松坡区、蚕室、仁川松岛等地的高级公寓和商住楼过上了隐居生活。

  9月10日下午6时许,经过中韩双方的共同努力,隐藏在韩国首尔市江南区出租房内的吕传波被警方抓获。

  首尔地方警察厅国际犯罪搜查队11日正式对外表示,中国青岛地区最大黑社会组织副头目、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犯吕传波在首尔江南等地潜逃两年5个月后,被韩国警方抓获。

  据韩国警方介绍,以聂磊、吕传波为首的青岛黑社会组织很早就被纳入韩国警方的视线,因为他们通过毒品走私等犯罪活动也与韩国黑社会组织产生瓜葛,并在韩国国内也有“一定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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