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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严惩包庇环境违法行为者,推行终身负责

2013-09-24 16:45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评论:严格环境执法政府须依法行政

    据报道,在东北某地,一起因开采钼矿而导致大量国有林地被侵占和毁坏的事件至今得不到处理,当地林业主管部门以“技术员误报”为借口,对未经批准的侵占国有林地行为不予追究。据记者调查,在钼矿排放现场,十几根排污管道从山岭上茂密的森林中伸展出来,形成了一个高达几十米的尾矿坝,坝里蓄积着暗红色的污水,周围树木大量枯死,露出一排排枯萎的树尖。

    今天,在举国上下大力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进程中,生态文明的观念正在日益深入人心。然而,一些地方政府仍然根深蒂固地存在重经济、轻生态的观念,以毁坏绿水青山、牺牲蓝天白云的代价换取GDP一时的增加。上述报道表明,牢固树立并切实践行生态文明的理念,依然是任重而道远。

    保护生态环境,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离不开经济的繁荣、政治的民主、社会的和谐、精神的文明,更离不开良好的生态环境。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由奔小康到要健康,对茂密的树林、干净的河水、清新的空气、安全的食品、优美的环境等要求越来越高。尤其是森林和树木,在建设生态文明和发展低碳经济的新形势下,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突出,依法保护的任务也越来越繁重。

    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必须依靠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生态文明建设是发展方式的转变,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因此,必须对保护生态环境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有清醒的认识。今天,当务之急是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把生态环境放在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的突出位置,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我们再也不能仅仅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来论英雄了。

    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是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肩负的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环境执法部门必须善于运用法治方式,严格环境执法,全力保障生态环境。严格环境执法的前提条件,首先就要求政府依法行政,自觉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因此,要加大政府的环境责任,对于那些因盲目决策而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损坏者;对于那些包庇环境违法行为者和依法应当作出限期治理或者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者;对于那些将征收的排污费或者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截留、挤占或者挪作他用者;对于那些伪造或者指使伪造监测数据者以及依法应当公开环境信息而不公开者,都要给予严肃处理,给予负责人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责任人即使调离或退休,也不能因此而免除责任,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应当尽快推行终身责任制度。

    生态环境问题今天已经成为重要的民生问题,也成为社会矛盾频发、高发的热点领域。因此,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一定要坚持公开透明、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在保护优美的自然生态的同时,促进社会的平安与稳定。(胡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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