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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质监稽查队长开执法车加“霸王油”被免职

2013-09-24 15:41来源:华西都市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开执法车去加油,称“没带钱”离开;检定加油机时未润罐,导致检定结果出现偏差……近日,对犍为民营加油站的实名举报,乐山质监部门及时进行了调查。根据该局通报的调查处理结果,犍为质监局、犍为县计量测试所和相关责任人均已受到相应处理。

  违规的惩罚

  不久前,一篇名为《实名举报犍为质量技术监督局挖坑执法》的帖子在网上广为流传。

  举报者称,质监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蓄意敲诈企业、加“霸王油”。举报帖引起了四川省、乐山市质监部门的高度重视,帖子发出次日即成立了调查小组。

  近日,乐山质监局公布了调查结果:犍为县计量测试所人员存在违反计量检定规程的行为,犍为质监局行政执法人员态度生硬、政策解释不到位,执法人员李某到该站加油370元未付款,违反了《廉政准则》相关规定。

  举报:挖坑执法 还加“霸王油”

  实名举报者名为李炳燊,是犍为县泉水农机加油站经营者。李炳燊在帖子中说,7月3日晚,犍为质监局稽查二队到其加油站抽检加油机。在未按规定进行检验准备工作的情况下,执法人员支开加油站工作人员,并宣布0柴油加油机检定结果不合格。李炳燊对检定结果不服,申请第三方复检。7月5日,第三方质监部门到场复检,检验结果为合格。

  “6月8日才检验合格,没到一个月又来了。”李炳燊认为,犍为质监局此举属“蓄意敲诈”,并讲述了自己此前被“敲诈”的遭遇。据李介绍,去年5月24日,犍为质监局到该站抽检,同样避开加油站工作人员,单方面宣布柴油加油机不合格,并对加油站处以了5万元罚款。“罚没发票上有多处涂改痕迹,且未填写处罚决定书号。”李炳燊怀疑,盖章发票有作假行为。

  李炳燊在帖子中还举报执法人员加“霸王油”。李炳燊说,今年2月5日,犍为质监局执法人员李某驾驶公车,到其加油站加了约400元的汽油,但未付款就直接走了。

  调查:正常执法但流程不规范

  8月15日,实名举报帖发出的第二天,乐山质监局在网上进行了公开回应。回应说已进行了专题研究,并成立了调查小组迅速展开调查核实。9月2日,乐山质监局在网上简要通报了调查结果和处理结果。

  昨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乐山质监局获悉了调查的具体情况。调查结果显示,7月3日晚,犍为质监局稽查二队队长林某、该队稽查队员4人、计量测试所检定人员2人,按相关规定前往泉水农机加油站进行加油机执法检查。经过检测,该站0柴油加油机判定为不合格。检定过程中,李炳燊和加油站员工均在场,且由加油站工作人员为计量检定装置加油,“但犍为计量测试所2名检定人员未润罐,检定流程存在不规范问题”。

  调查结果显示,犍为质监局对泉水农机加油站的行政执法检查均为依法实施的执法检查行为,没有发现“暗箱操作、蓄意敲诈”的情况。而2012年案件的5万元罚没款,已于当年5月25日全部缴入了省财政专户,没有虚开罚没票据、票据作假或截留罚没款项的问题。调查同时还查明,今年2月5日李某等3人驾驶执法车,确曾在泉水农机加油站加油370元,并以“未带钱”为由未付款,且事后也未及时补付。

  处罚:队长免职计量所停业整顿

  对于发现的问题,乐山质监局在9月3日回复中表示,“已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做出纪律处理”。

  其中,责成犍为质监局执法人员李某向泉水农机加油站如数补付了370元加油款,并接受犍为纪检部门的调查处理。7月3日带队执法的犍为质监局稽查二队队长林某被免职,调离行政执法工作岗位,取消2013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当天参与执法的犍为县计量测试所检定员李某、钟某予以警告,并处1000元罚款,取消2013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同时,对犍为县计量测试所予以警告,暂停该所加油机计量检定工作,进行为期3个月的停业整顿。

  华西都市报记者丁伟乐山

  记者手记

  为自揭家丑叫好

  网上的举报帖很多,但很少像这个帖子引起主管部门重视,并得到及时有效的查处。8月14日晚,举报者上网发帖。8月15日,主管部门进行了回应。9月2日,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形成后,主管部门再次及时向网友进行了公布。从及时回应,到有力查处,主管部门的“自揭家丑”让人拍手叫好。出问题并不可怕,只要主管部门敢于自揭家丑,敢于及时回应和有效作为,亡羊补牢就为时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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