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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436件

2013-09-24 15:30来源: 陕西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今年1月至8月,陕西省检察机关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436件579人,涉案金额达3200多万元。

  今年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等犯罪案件。检察机关积极加强举报宣传和线索排查,发动群众举报犯罪,建立与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执纪执法机关的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全面掌握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投资项目以及惠民富民政策资金等信息情况,主动收集和排查涉嫌犯罪线索,加强媒体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从中捕捉案件信息和线索。以发生在征地拆迁和保障性住房、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专项款物管理、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及市场监管、新农村建设、惠农资金管理等领域的贪贿案件为重点,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办案力度。

  检察机关相继立案查处了商洛市环保局原局长许玉仪涉嫌受贿151万元案、丹凤县教育局原局长吴西平涉嫌受贿案、安塞县建华镇财政所原所长张刘春涉嫌非法挪用涉农资金案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反响强烈的一批职务犯罪案件。其中,查办发生在新农村建设、惠农资金管理等涉农领域、征地拆迁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环节案件281件,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数额5万元以上案件216件。依法惩治了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行为,维护了群众利益。(记者 吕贵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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