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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检察机关:开展专项活动督促行政机关履职

2013-09-13 09:27来源: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本报讯(记者马倩如)以国有土地、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等行政执法机关为重点,在全省开展督促起诉专项活动,保护国有资产安全。这是记者近日从山西省检察机关开展督促起诉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领域的检察监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山西省检察院决定在该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5个月的督促起诉专项活动,并制定《开展督促起诉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活动的重点是国有土地、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等行政执法机关,对其监管不力或滥用职权,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职责,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检察机关将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或提起诉讼,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高效执法。

    为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方案要求该省各级检察机关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区别不同情况予以监督纠正:对于行政执法机关不履行或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等问题,采取口头纠正违法或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书》、《督促起诉检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其限期履行职责或提起诉讼,并要求其将履职情况以书面材料向检察机关反馈;对于行政执法机关工作机制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提出检察建议;对于行政执法人员可能存在的贪污、受贿、渎职等违法违纪问题,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据了解,自2011年7月山西省检察院下发《办理民事督促起诉案件规则(试行)》以来,该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督促起诉案件4163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6亿元。

    (原标题:督促起诉护佑国资安全 山西开展专项活动督促行政机关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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