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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检察机关:参照法律不同制售假食药打击难

2013-09-13 09:07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原标题:行政司法参照法律不同假食药打击难 城乡接合部制假网络展会售假 专业化分工愈加明确广州检察机关表示

    法制日报记者 章宁旦

    法制日报通讯员 刘韬

    “随着打击力度的日益加大,食品药品制假售假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目前形势仍不容乐观。”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8月8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类犯罪目前已呈现专业化手段越来越高、团伙专业分工趋势愈加明显、销售渠道多元化等特征,打击难度在逐步加大。

    广州市检察院提出,建立相关案件信息共享平台,统一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标准,是有效打击此类犯罪的当务之急。

    食药制假共同犯罪多

    据介绍,2012年,广东省开展了“三打”(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工作,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2013年,此类违法犯罪呈下降趋势。今年1月至6月,广州检察机关共批捕危害药品、食品案件23件43人,起诉28件38人;而去年分别是批捕136件320人,公诉152件381人。

    广州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前食品药品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呈现三大特点:涉及门类和分布地区更广;专业化手段越来越高,犯罪团伙专业分工趋势愈加明显;销售渠道多元化,特别是互联网上销售假劣食品药品现象越来越多,隐蔽性越来越大。

    广州检察机关查处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基本上都是共同犯罪,且大多数共同犯罪人员组织结构严密,呈现出规模生产或者销售,彼此之间分工明确。同时,由于经过长期运作,涉案金额普遍较大,动辄几十万元甚至上千万元。

    广州警方曾在该市城乡接合部龙归镇某工业区内,捣毁一个经营、存在时间长达4年之久的特大涉假窝点,一举抓获兄弟老板以及工人共21人。警方现场查获原材料200多箱,制好的成品胶囊500多箱1000余万粒。该窝点制售的产品包括减肥咖啡、人参蜂王浆等20多种保健品,据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检验,产品大部分被检出含有西布曲明、酚酞非等违禁品,对人体危害较大。

    据了解,该团伙主犯为重庆籍周氏兄弟,而其他涉案人员均是他们的亲属或老乡,生产、销售、采购均有明确分工。制售的大量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药品,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往全国。

    网络销售成售假新手段

    “涉案犯罪分子的制假窝点几乎都选择在城乡接合部或者郊区出租屋、平房、仓库内,隐蔽性较强,一旦有风吹草动,立即逃之夭夭,继而转战其他地方。”该负责人介绍说。

    2013年5月,在城乡接合部南村镇某出租屋内,广州警方捣毁一制假窝点,现场查获15吨假冒食用油。据介绍,这个窝点的制假者首先购买、收集廉价散装食用油,然后勾兑调和油、花生油,如果香味、风味不对,就添加“花生油香精”,量多量少全凭感觉。这些低廉且无食品安全保证的散装油,被贴上知名品牌标签后,摇身变成高端食用油,转手卖给批发市场。

    “为获取利益逃避打击,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犯罪分子还不断拓宽销售渠道,利用淘宝网等网络虚拟平台进行交易,或者堂而皇之进入大型食品、药品、保健品展销会销售,消费者难辨真假。”该负责人说。

    在一起假冒“VIAGRA”案件中,易某通过淘宝网购得假冒“VIAGRA”等注册商标药品(均为“伟哥”类药品),除在成人用品批发市场中销售外,还将假冒药品销售给欧某、安某,而欧某、安某又通过淘宝网进行销售。2012年7月底,易某等7人被抓获归案,警方现场查获假药120余万粒,价值1.1亿多元。

    避免展销会成售假天堂

    记者了解到,从查处案件看,涉及的监管部门有质量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畜牧兽医局等,这些部门之间职能分工复杂,衔接容易出现漏洞。

    “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执法机关各自参照不同法律规范,在证据收集、采信、事实认定、法律规范适用等方面,均有不同理解和标准。”广州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此外,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前,行政执法机关收集的证人证言等言辞证据,不能直接作为刑事诉讼证据采用,等公安机关介入时,发现关键证据已难以取得,无法顺利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该负责人表示,在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案犯罪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外,亟待建立相关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将所有可能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案件置于公安、检察机关视野下,使得刑事程序可以及时、主动、有效地展开。

    此外,广州市检察机关还建议,统一司法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标准,工商、质监、物价等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检察机关要坚持联席会议、信息通报、个案协商等有效措施,形成统一的案件证据标准和案件移送标准;加强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的诉讼标准研究,通过司法解释、会议纪要等规范性文件,共同下发打击该类犯罪的指导性意见,提高办案效果。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站发布虚假食品、药品信息和非法销售食品、药品信息监测,触犯刑律的,及时提取相关电子证据,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在组织召开相关展销会时,要认真核实参展商的相关资质和相关产品检测报告,避免展销会成为售假者的‘天堂’。”该负责人表示。

    法制日报广州8月8日电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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