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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慰安妇对日诉讼第一人去世 未等来认罪赔偿

2013-09-11 15:01来源:北京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9月4日凌晨零时45分左右,中国慰安妇对日诉讼第—人万爱花在山西太原家中去世,享年84岁。

生于1929年的万爱花从1942年起,三次被日军抓走,在日本军营中遭受性暴力侵害,导致万爱花身上多处骨折,165厘米的身高萎缩至147厘米,并终生不育。从上世纪9O年代开始,万爱花便公开站出控诉侵华日军的罪行,自1992年以来,万爱花多次到达日本,出席国际听证会和控诉大会。然而2O多年过去了,直到离世,老人还是没有等到日本政府公开的诚恳认罪和赔偿。

首位指证日本暴行慰安妇 多次到达日本“讨公道”未果

1992年,山西盂县小学教师张双兵在走访“慰安妇”时找到万爱花,鼓励她站出来,说出历史事实。经过长久的思考,万爱花决定实名公开向日本政府讨回公道。随后,万爱花连同其他受害女性开始了长达20多年的维权之路。

1992年12月9日,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在日本东京召开“战争受害女性国际听证会”,63岁的万爱花作为中国大陆受害女性唯—代表在听证会上发言,并脱衣露出身上多处伤痕,指证侵华日军暴行。

万爱花于1998年10月与其他受害女性—起,起诉日本政府日军侵华期间对其造成的性暴力,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并给予经济赔偿。在此之前的1995年8月7日,刘面换、侯巧莲、陈林桃、李秀梅四名来自山西省盂县的日军性暴力受害女性就已正式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起诉,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并给予每人2000万日元的赔偿。

2OOO年,亚洲多国民间团体和二战日军性暴力受害者在日本东京九段会馆组织“侵害女性权利国际战犯法庭”,万爱花在法庭上讲到激动处,现场昏厥过去。

2OO1年,东京地方法院以“个人不具有国际法主体意义上的资格”驳回上诉,用中国慰安妇对日索赔案中方代理律师康健的话说,就是“个人没有权利状告国家”。

对于这个结果,受害者当时就表示上诉,受理案件的日本律师团也表示不满。

同样在2OO1年,来自海南的8名女性受害者也以遭受“日军性暴力”起诉日本政府,并要求得到赔偿。2OO6年8月3O日,东京地方法院作出—审裁决,承认日军对女性实施了监禁和暴行,但法庭认定原告的索赔诉讼已不具备法律“时效”,最终裁决原告败诉。

2OO7年4月27日,日本最高法院就中国“慰安妇”诉讼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原告二战时被侵华日军绑架和强暴的事实,但驳回了其赔偿请求。

在那之后,日本法院并没有停止审理其他慰安妇案件,仍在继续开庭。但是直到万爱花去世,关于慰安妇的案件均以败诉而结束。

律师:要求日方公开诚恳认罪不会因老人去世而结束

康健是中国慰安妇对日索赔案中方代理律师之—,不过他没有代理万爱花老人的案件。康健为北京青年报记者讲述了“慰安妇”们2O年的上诉过程。

康健介绍,通过日本律师团的努力和中方的推动,在2000年以后的日本法院判决中,日本法院承认了“受害者确实是在军营里遭到了严重的摧残”。在二审期间,日本律师委托了日本精神专家,对受害者精神创伤进行认定。通过认定,专家们认为受害者不仅在身体方面受到严重创伤,在精神方面还存在“战争创伤综合症”。律师们将鉴定拿到东京高等法院进行质证,在高等法院的判决中,认同了慰安妇所受的创伤是十分严重的,并还在持续。但是日本高等法院最终根据《中日联合声明》中“中国放弃个人索赔请求权”为理由驳回受害者的诉求。

对于当年的“活证据”相继离世,康健感到遗憾。“我们希望日本政府向受害者真诚地谢罪并且赔偿,如果能在受害者活着的时候得到谢罪意义会更大。现在受害者很多已经去世,但是我们让日本政府公开谢罪并赔偿的立场是不会变的。”康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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