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嫌犯投案被“劝”出派出所 相关责任人将被处理
本网讯 9月4日,晚报以《民警将投案强奸嫌犯“劝”出派出所》为题报道安庆市潜山县一派出所违规行为后,引起省公安厅、安庆巿公安局高度重视。昨天,潜山县公安局接受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将对涉事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嫌犯曾拨110自首 安庆市潜山县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丁龙生告诉记者,9月4日下午,潜山县公安局接到省公安厅和安庆市公安局“民警将投案强奸嫌犯‘劝’出派出所”的舆情通知并领导批示,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传达省公安厅、安庆市公安局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决定从督察、政工、法制等部门抽人成立调查组,对报道中反映的接处警问题进行调查。 据当事人叶某某称:今年5月7日晚10点左右,他在县检察院对面刘一手火锅城,用该火锅城吧台电话拨打110投案自首。 电话拨通后,叶问:可是城关派出所? 110接警员说:这是110,有什么事? 叶说:犯了错误,要投案自首。 110接警员让其直接到城关派出所,并告知其城关派出所电话和地址。 民警给五元打的费 随后,叶某某来到城关派出所一楼左边的一间屋,屋内有四五个人,他说来投案自首,一个穿警服的男性工作人员出来了,说投案自首到办公室去。 在到办公室的路上,工作人员问叶某某是哪里人,他说是“八一”的,该工作人员说“八一”的就要到开发区派出所去。当时外面正下着雨,该工作人员叫他打出租车,但他身上没有钱,该工作人员便掏了五元钱给他。 叶某某接了五元钱就离开了城关派出所,在城关派出所外面的马路上拦了一部出租车,到了县液化气站时计费表上显示快五元钱了,到开发区派出所钱不够,他就下了出租车回家了。 值班人员疏于询问 据了解,当日城关派出所值班民警和协警为田甜和操斌。两人在接受调查时称:当时他们正在城关派出所一楼走廊玻璃门旁值班,确实遇上了叶某某。询问中,叶某某称是因为和母亲闹了纠纷报案。两人问他是哪里的、事情是哪里发生的,报案人说他家是“八一”的,事情是在家里发生的,两人就让他去辖区开发区派出所报案。当时正下雨,田甜拿了五块钱给叶某某。 “以上情况与事发当日城关派出所向办案单位出具的‘证明’一致。”采访中,丁龙生说,经过调查发现,潜山县公安局认为当事人叶某某犯案后确有来公安机关投案的意图和行动,由于其到公安机关后没有反映真实情况,城关派出所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疏于详细询问,导致叶某某的“投案自首”不能成立,以致司法机关在此问题上无法认定。 “对此我们潜山县公安局将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制定措施,进一步加大接处警工作的力度,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并对涉事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迅速作出处理。”丁龙生说。(记者 袁星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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