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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层住宅不得设计开敞阳台

2013-08-20 16:53来源:人民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今后,北京市新设计建设的高层住宅楼顶,将不得通过开门窗、预留洞口等形式设置与户内联通的平台或晒台,同时高层住宅不得设置开敞式阳台,这将有助于从源头杜绝类似“楼顶别墅”之类的违法建设,防止滋生违建、影响建筑安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近日发布《住宅外部设计导则(试行)》,要求设计师遵循其中条款,进行精细化设计。

  据了解,《住宅外部设计导则(试行)》内容包括建筑风格、色彩、造型、材质、屋顶、小区公共空间环境、沿街景观等各方面。尽管这一导则并非强制性法规,但对设计师有引导作用。北京市规划委要求各设计单位加强住宅设计的内部审查制度,同时由市勘设测管办定期组织行业专家依据《住宅外部设计导则(试行)》对报送的设计方案进行行业评议,各设计单位应按照反馈的评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此外,在施工现场、竣工建筑上将设置标牌,公示总建筑师和责任建筑师的姓名和单位。

  《住宅外部设计导则(试行)》还规定,建筑的外立面材料上,应避免大量使用玻璃幕墙和金属构件,提高住宅节能水平和安全保障。同时建议住宅建筑选择暖浅低艳的色彩作为基调色,使城市住宅形成整体亲切、明亮的色彩感受,高层住宅大面积建设应避免选择过于深暗冷色作为基调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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