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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老汉以保障房能找关系购买施诈骗被判刑

2013-07-30 11:43来源:浏览:手机版

  法制网深圳4月17日电 记者 游春亮 通讯员 黄尧 当今楼市火爆,楼价屡创新高,购房刚性需求强烈,对比动辄数百万元的房子,一套几十万的保障房就显得格外吸人眼球。但保障性住房设置了严格的申购条件,于是就有人为此绞尽脑汁,企图通过关系、金钱来让自己符合“条件”。殊不知,却让自己掉入了诈骗的陷阱。近日,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郭某某涉嫌诈骗一案获判,法院判决郭某某诈骗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

  案件被害人杜某是深圳市某医院护士。2010年6月,其通过工作认识了郭某某。郭某某已年过六旬,患有慢性肾衰竭,每周都需要来院进行血液透析。时间久了,二人也就相熟。

  2011年10月中旬,郭某某到其医院做血液透析时,告诉杜某说其在福田区委有朋友,能找打关系,可以拿到深圳的低保房,每平方米是人民币4800元,问其要不要。杜某一听价位如此低廉,很心动,但她知道申购保障房需要符合条件。郭某某则很轻松的说这没问题,只要帮其找关系,肯定符合条件。杜某一听立刻决定通过郭某某申购,并马上去银行的柜员机取了4万元给郭作为押金。到了下午,郭某某又带杜某去开了一份无房证明。之后,杜某又交了十万元现金给郭,并通过银行转账转了二十万元到郭的账户。郭某某给她出具了一张三十四万元的欠条。后来,郭某某还称将钱一次性付清的话每套可以省六万元。到了11月份的一天,郭某某又打电话给杜说有两套房,面积是120多平米和130多平米,并说两套都可以给杜,但还要找关系。于是杜又先后给了郭六万多元,此外,还按郭某某的要求又支付了各种税费5万元。截止2012年1月初,杜某总共给了郭某某45.3万元。

  但杜某渐渐开始对事件事情产生了怀疑。因为自2011年11月初,郭某某就称房子已经办下来了,就在桂花苑,却一直没有带杜去看房。后经杜某再三要求,郭某某才带她到桂花苑,但也只是在门口转了一圈。杜某之前一直认为郭某某是自己医院的病人,再加上年纪又大,应该是个有阅历、可以信任的人,但现在的种种迹象让她觉得自己可能上当受骗了,于是提出不买房了,让郭还钱。但郭一拖再拖。拖到2012年6月,郭写了一张欠条给杜。杜不放心,继续要求还钱,郭却称还钱有难处,要等到7月份。杜某于是决定报警。

  郭某某被抓获归案后,供述称其拿到被害人的钱款后并非用于申请福利房,而是部分用于偿还之前的借款,部分用于个人生活开销及看病。后先后退还了人民币30万元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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