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科院工作人员销售千斤假种子致250余亩菜地受损
法制网记者丁国锋 见习记者马超 通讯员 苏锦安 曹钰华 身为农科院的工作人员,天津人张某在利益的驱使下,对外销售未经登记的假冒伪劣种子,致使江苏省如皋市、泰兴市等地382户农民受害,250余亩菜地受损。2012年5月,江苏南通警方成功破获这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销售假劣种子案,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 历经10个月的调查取证,张某、章某、黄某等3人因涉嫌销售伪劣种子罪,于2013年3月14日被移送起诉。 豌豆不甜销路不好引民愤 年逾半百的缪老汉是江苏省如皋市(南通市下辖县级市)高明镇胜利居的村民,他在自家地里种了一些特级奇珍76甜豌豆。4月正是甜豌豆的采收时节。这段时间,缪老汉几乎每天要去看看地里庄稼的长势。 然而,令缪老汉吃惊的是,这次载种的甜豌豆虽然生长整齐,株高都要在2米以上,长的豆荚也不少。但豆荚不饱满,而且摘下来发现吃起来并不甜脆爽口。 2012年4月,这种情况远不止发生在缪老汉一家。在短短几天时间里,整个高明镇有上百家农户先后发现自己家种的甜豌豆都出现类似的情况。受损的村民们再也坐不住了,纷纷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而且情绪激动。 2012年5月3日,南通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会同当地农委执法大队来到菜地进行实地调查。据村民们反映,2011年秋播时,从本地人孙某、朱某等人处购得特级奇珍76甜豌豆种子进行种植。结果发现长出的豆角形状不一样,豆荚也是扁的,食用口感不佳,没有人愿意收购,销路成了大问题。 与此同时,部分从其他渠道购得同品牌种子的种植户并没有遇到此种情况,而且长结的甜豌豆很受市场欢迎。 情况了解后,南通警方抽调30余名警力,连夜到相关农户家中进行调查,与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起对农田实地丈量、拍照并提取相关物证。 由于涉及众多农户利益,南通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分赴甘肃、天津等地展开调查。同时,警方将案情迅速逐级上报,立即引起了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并挂牌督办。 假种子成本是真种子一半 警方通过进一步核实发现,孙某、朱某等人对外出售的豌豆种子均是从当地一种植户章某处批发的。2012年5月7日,章某被警方控制。通过章某提供的线索,民警又将其余两名犯罪嫌疑人张某、黄某抓获归案。 经查,2011年11月,犯罪嫌疑人章某通过黄某联系天津市某种业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张某,从张某处购买特级奇珍76甜豌豆种子。经进一步核查,家住天津市南开区的张某今年49岁,是当地农科院的工作人员,同时也是某种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 据张某交代,当时黄某与自己联系时,已经过了销售甜豌豆种子的旺季,公司里已经没有特级奇珍76豌豆种子。 就这样,在明知该种子缺货的情况下,张某、黄某、章某3人共同协商将其他品种的甜豌豆种子灌装到特级珍奇76甜豌豆种子的外包装桶中,并冒充特级珍奇76甜豌豆种子销售。 “正好当时还有一批其他品种的豌豆种子,就想处理掉。”张某称,与黄某在电话中商议后,组织工人灌装了500桶2斤装的假冒种子,并以每桶30元的价格销售给了黄某。 “我从黄某那里购买的价格与真的奇珍76甜豌豆价格一样。”章某称,自己尽管事先知道里面灌装的并不是真正的特级奇珍76甜豌豆种子,但从黄某处购得种子后,还是以35元一桶的价格批发卖给了孙某、朱某、王某等种子贩卖户。同时还零售了一部分给附近的村民。而据张某交代,用于冒充的种子进价仅为7元钱一斤。 据警方调查,这500桶种子分别销售给了江苏省如皋市高明镇、江安镇以及泰兴市分界镇等地的382户村民。据测量,这批种子的种植面积达250余亩。 2012年6月30日,经江苏省盐城市农业科学院司法鉴定所鉴定,章某等人销售的特级奇珍76豌豆种子与正品种子在之间不具有同一性,具有明显的特异性,不是同一品种。也就是说,村民们地里种的所谓的“特级奇珍76豌豆种子”是假冒伪劣种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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