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警方侦破系列特大“药丸”诈骗案
中新网玉林3月9日电(黎勇 丘海英)广西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公安分局刑侦大队警方经过连续三天奋战,侦破系列特大“药丸”诈骗案,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 警方介绍,3月4日下午,玉林市玉州区的庞某到玉林市公安局南江派出所报称:他于当天上午10时许在玉州区江南大道一带被两名男子以购买“蛇毒抗癌药丸”从中牟取差价为由,诈骗10万元人民币。 接警后,南江派出所立即将情况上报。玉州分局指示,由玉州分局庞澎副局长牵头,从刑侦大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侦办此案,尽快抓获嫌疑人。 民警侦查发现两名中年男子系开一辆黑色别克小车实施诈骗。进一步调查发现,嫌疑人之前已在玉林辖区多次企图实施诈骗。2012年以来,玉林城区发生自类似案件10多起。 3月7日,警方获悉嫌疑人驾车从兴业县往玉林城区方向行驶,警方立即派员守候。当天11时许,嫌疑人在玉桂公路城北潘岭村路边停车吸毒,民警遂将二人摛获。 经查,两名嫌疑人分别叫颜某林(49岁,玉林市陆川县温泉镇人)、李某雄(35岁,玉林市陆川县良田镇人),两人对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嫌疑人供述,由李某雄冒充外地大老板,颜某林冒充本地人,两人租车在城区闲逛,寻找年纪较大的人下手。锁定目标后,两人在较远的地方下车,李某雄上前搭讪,问受害者某某药厂在哪里。受害者说不知道,此时,颜某林上前说他知道。李某雄说,每人给100元钱,叫他们带路。去到“药厂”附近后,颜某林说,药厂只卖给熟人,叫另外两人在原地等,他上去询问情况。不久,颜某林拿着药丸的样本下来,李某雄看后说,正是他想要的,治癌症很有效,他愿意以125元每颗的价格大量收购。这时,颜某林悄悄地对受害者说,因为是熟人,他能以每颗100元的价格买到,叫受害者与其合伙买下药丸,再转手给“外地老板”,赚取价差。在巨额利益引诱下,受害者拿钱给颜某林,在他去“买药”的时候,李某雄再借故离开。 他们还交代,2012年至今在玉林城区及陆川等地作案9起,上述庞某被诈骗10万元一案正是两人所为。诈骗所得,两人用于吸毒、赌博等。警方介绍,仍有部分受害者没有报案。民警呼吁,请未报案的受害者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以便使嫌疑人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目前,两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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