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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人中越边境走私冻品近3万吨 涉案逾5亿人民币

2013-07-30 11:43来源:浏览:手机版

  中新社防城港1月14日电 (林浩 刘晓宇 黄玉霞)广西特大团伙走私冻品案14日在广西防城港市一审宣判,19名涉案人员因走私价值5亿多元人民币的近3万吨冻品被判处2到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该案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挂牌督办的案件。

  防城港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从2008年3月起,何怀深及团伙以6000元-16500元/吨不等的价格,从美国、英国、巴西等国订购冻鸡爪、冻鸡脚等,运到越南海防,再通过越南公司运到越南芒街,雇请方基初及其团伙,利用铁壳船经北仑河广西东兴沿线的非设关码头,将冻品过驳到小型货车“化整为零”走私入境中国。

  法院审理查明,仅2009年4月至2011年3月,该团伙就走私冻品1346个货柜,净重29432.85吨。这些冻品经过简单加工后,主要销往广东、湖南、四川等地。

  2011年3月9日,南宁海关缉私局组织50多名警力,在广西东兴及南宁等地将走私重要团伙成员抓获归案,现场缴获各类冻品600余吨。

  法院审理后认为,方基初、何怀深等19人走私冻货数量大,情节严重,均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口货物、物品罪,遂作出以上判决,并将冻结在案的赃款、赃物,予以没收、折抵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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