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叔侄三人操纵地下钱庄过亿元 警方一举捣毁
法制网记者 游春亮 通讯员 贾谊 肖石刚 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今天宣布捣毁该市宝安区一个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买卖外汇业务,合计人民币近1.2亿元的地下钱庄。 2012年8月6日,一名群众向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来信举报,称宝安区沙井上南大街黄埔村口有一家店在非法从事买卖外汇业务。 根据这条线索,深圳市经侦局立即派出办案民警前往展开调查。8月22日,经侦局就此案正式立案侦查。11月27日,深圳警方一举捣毁了这个地下钱庄窝点。 挂羊头卖狗肉 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上南大街黄埔村口,这里的商贸活动非常活跃,各色店铺里也都顾客如云,但却有一家门店,由两间并排的屋子组成,挂着“某某粮油经营部”的牌子,店内的装修和陈设都极为简单,没有一袋米,没有一桶油,只有一张茶几、一套沙发,一个工作台,几把椅子,冷冷清清,鲜有人员出入。如此鲜明的对比,怎不令人生疑?民警随即展开了进一步的调查。 经过长时间的蹲守,办案民警发现,这家粮油经营部虽然没有旁边的店铺那么热闹,也还是有人员出入的,并且都是开着宝马、奔驰、丰田等好车过来的,这些人进入店中,径直走到里间的沙发上坐下来,与该店老板喝茶聊天,往往一聊就是半个小时。 经过调查,民警还发现,进入店中与老板聊天的这些人,都是一些公司、工厂的老板,他们通过一些隐蔽的途径找到这家店,将外币兑换成人民币,以此来增加他们在境内的流动资金。 叔侄三人同做一个“财富梦” 这家店的老板,是一名40岁出头的男子,名叫庄某都,从2008年底开始涉足非法兑换外币业务。与他一同做事的,还有另外2名庄姓男子,分别叫庄某雄和庄某鑫,均是庄某都的侄子。 叔侄三人的地下钱庄生意,可称得上是家族式经营了,三个人各有分工,密切配合,做着同一个发财的美梦。他们的经营模式与别的地下钱庄并无多少差别。都是经营者在国内利用自己或家人、亲戚、朋友的名义在各银行开设大量账号,或借用、租用、购买其他公司和个人的账号进行地下钱庄交易活动,资金流动性大,转移速度快;每隔一段时间便更换交易账号,有些账号只用一次就废弃,以增强隐蔽性。此外,地下钱庄的经营者一般选定可靠的人办理划账手续,自己则在幕后指挥;交易完成后即销毁交易记录,致使案发后难以认定非法交易金额。中小型外资企业短期需要大量人民币时,就将外汇卖给地下钱庄,尽管有汇率损失,但程序简单、快捷。地下钱庄收到外汇后,卖给大型地下钱庄,再转给需要巨额外汇资金的个人或企业。 从2011年1月份至案发期间,这叔侄三人以粮油经营部为据点,非法从事资金结算、买卖外汇业务,合计人民币近1.2亿元。 2012年11月27日,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联合宝安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沙井派出所等单位,出动警力40余人,一举抓获正在与客户协商兑换外币的三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获涉案现金人民币24万元、港币2.7万元。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正式逮捕。 至此,叔侄三人的发财梦终于破灭。话说一个人有梦想是件好事,但是如果梦想触及了国家法律底线,严重影响到了金融市场秩序,那么注定不会有美好的结局。 打击地下钱庄 警方不遗余力 据了解,地下钱庄属非法金融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或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它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利用金融机构资金结算网络,从事非法买卖外汇、跨国(境)资金转移或资金存储借贷等非法金融业务。地下钱庄是“热钱”流入的主要通道,更是导致我国通货膨胀的主要因素之一,它为企业偷逃税费提供了资金外流通道,也为洗钱提供了方便,助长贪污、走私、贩毒、骗税、侵吞国有资产等上游犯罪行为。 2012年以来,深圳市公安经侦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共召开信息通报、工作协调等会议8次,联合开展清查行动6次,出动警力300余人次,成功破获地下钱庄非法经营案件8起,捣毁窝点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38人,逮捕10人,涉案金额约6.7亿元人民币,通过这一系列的打击行动,有力地维护了深圳市金融领域的正常秩序。 警方提醒:通过地下钱庄交易外汇存在着极大的风险,除了有可能被警方或外汇监管部门查获之外,一旦发生“地下钱庄资金链断掉、老板携款潜逃”等情况,资金将无法得到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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