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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二审发回重审用)

2013-07-30 11:32来源:浏览:手机版

××××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刑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原审自诉人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人兼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控诉被告人×××

  ……(写明案由)一案,于××××年××月××日作出(××××)×刑初字第××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犯××罪,判处……(简写判处的刑事和附带民事内容)。被告人不服,以……(简写上诉的主要理由)为由,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经过开庭审理的,写为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等)。

  本院认为,……(简述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严重违反法律程序的情况)。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人民法院(××××)×刑初字第××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二、发回××××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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