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制定
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其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其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 失业职工的失业救济金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民政部门会同当地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并报省民政厅、财政厅备案。 下岗职工在托管期间按月发给基本生活费,其标准是:第一年为失业职工当年失业救济金的1.2倍;第二年为失业职工当年失业救济金的1.1倍;第三年和失业职工当年失业救济金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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