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法务指南 > 社会保障 >

工作调动时个人账户的转移

2013-07-30 11:24来源:浏览:手机版

(一)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工作调动,需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和基金的转移手续。转移前后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计算。

(二)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在调入已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机关事业单位时,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是否转移,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调入未开展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机关事业单位,暂不转移个人账户,继续由调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调入企业时,从调入之日起建立个人账户,在调入企业前已经建立个人账户的,其个人账户随同转移,储存额合并计算。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