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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医疗期期间,单位是否还要发放工资和交纳社保

2013-07-30 11:24来源:浏览:手机版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由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本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普通住院病房床位费标准确定。

员工医疗期期间,单位是否还要发放工资和交纳社保,谢谢

员工医疗期期间, 单位还是要发放工资和照常交纳社保的。

从到该单位工作起至离职时止,单位都是必须为员工交纳社保的。

但这“医疗期间”得分开说:

属于因工伤医疗的,单位要全额发给工资并且连福利待遇都不能减少;

如果是因病医疗的,单位要发给不少于50%—80%的工资(根据工龄),但有福利待遇。

相关法律知识:

条例第29、31条规定,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以下医疗待遇:

一、工伤职工到规定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治疗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有关规定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职工治疗工伤需要住院的,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该期期满后,需要继续接受治疗的,继续享受1、2项的工伤医疗待遇。

二、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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