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
法律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记载事项的要求不同。在我国,对于不用形式的公司其章程上的记载事项要求也不相同。也就是说法律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记载事项的要求不同。依照我国《公司法》第82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中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0、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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