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与公司设立协议的区别
公司章程是由设立公司的股东制定并对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的组织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规则。公司章程与公司设立协议的目标一致,二者关系密切,但二者之间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适用的公司的组织形式不同。 公司设立协议方面,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区别对待,对有限责任公司放松国家干预、对股份有限公司强化国家干预。而公司章程则是必备性文件,任何公司成立都必须以提交章程为法定要件。 2、二者性质不同。 设立协议一般是不要式法律文件,作为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主要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形成,其内容更多地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和要求,就设立协之而言,需要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则;而公司章程则是要式法律文件,公司法对章程的内容有明确规定,公司章程必须按公司法的规定制定。 3、二者产生的效力不同。 从二者使用后产生的效力的范围来看,由合同或协议的相对性决定,设立协议既由全体发起人订立,调整的是发起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而只在发起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公司章程调整的则是所有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公司的管理机构与公司之间等的法律关系,其中股东都受章程的约束。从效力的期间来看,设立协议调整的是公司设立过程的法律关系,因而它的效力期间是从设立行为开始到设立过程终止,公司的成立即意味着设立协议因履行终止;而公司章程的效力则及于公司成立后及其存续期间,直至公司完全终止。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 上一篇:合伙企业清算后对外债务如何清偿
- 下一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
相关阅读:
- 落实带薪休假企业是难点 专家建议与企业信用挂钩 10-25
- 国企采购部长为他人提供“便利” 涉受贿350万 12-15
- 财政部对小微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 12-25
- 中国工商总局专案组继续对微软公司进行反垄断突击检查 08-06
- 担保公司非法吸收存款4.6亿 副总获刑六年半 07-16
- 公积金类行政诉讼呈“井喷”态势,九成企业被判败诉 11-04
- “史上最严”退市制度实施 18家上市公司命悬一线 11-17
- 集团设立登记,应当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文件 07-30
- 优化企业兼并重组相关审批流程 10-24
- 股东大会的作用 07-30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