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事项需要经过合伙人全体同意?
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的组织。在对合伙企业的事项进行管理时,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大多数是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但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 上一篇:发行公司债券的法定程序
- 下一篇:集团公司的模式与结构
相关阅读:
- 担保公司非法吸收存款4.6亿 副总获刑六年半 07-16
- 中国工商总局专案组继续对微软公司进行反垄断突击检查 08-06
- 落实带薪休假企业是难点 专家建议与企业信用挂钩 10-25
- 集团设立登记,应当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哪些文件 07-30
- 股东大会的作用 07-30
- 公积金类行政诉讼呈“井喷”态势,九成企业被判败诉 11-04
- “史上最严”退市制度实施 18家上市公司命悬一线 11-17
- 财政部对小微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 12-25
- 国企采购部长为他人提供“便利” 涉受贿350万 12-15
- 优化企业兼并重组相关审批流程 10-24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