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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终止上市交易的情形

2013-07-30 11:21来源:浏览:手机版

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发行公司债券后,对于符合条件的情形,可以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发行公司债券后,对于符合条件的情形,可以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依照我国证券法的规定,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后,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1、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

2、公司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3、发行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不按照核准的用途使用;

4、未按照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履行义务;

5、公司最近二年连续亏损。

6、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公司如果出现上述第(一)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经查实后果严重的,或者有前条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在限期内未能消除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对于上述第六项由证券交易所直接终止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公司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决定不服的,可以向证券交易所设立的复核机构申请复核。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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