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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集团公司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013-07-30 11:21来源:浏览:手机版

集团公司,是指数家公司为了特定的目的联合起来共同进行经营活动的团体公司。具体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申请设立集团公司需要准备以下这些材料: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向申请机关领取;

2、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向申请机关领取;

3、集团章程,并经过母公司盖章;

4、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证明,子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复印件或子公司出具的股权证复印件;

6、集团成员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印章;

7、国务院批准的试点企业集团需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除上述说明外,均应由被委托人签名并署明经核对,本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出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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