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设立程序及所需文件
申办资格:(设立)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申办手续:(设立) 1、 申请报告; 2、 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4、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6、 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 7、 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命书; 8、 母公司章程复印件; 9、 营业场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1、 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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