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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申请需要什么手续

2013-07-30 11:12来源:浏览:手机版

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指导和协调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2条的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网友咨询:“我和老伴都是八旬老人,生有三子一女,子女相互攀比都不够孝顺。我们想请一个律师,听说法律援助请律师不收费。

法律援助到底该去哪申请,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解答:法律援助制度,也称法律救助,是一种重要的司法救济制度。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3年曾以第385号令发布了《法律援助条例》,该条例已实施多年。

依《法律援助条例》第10条、第14条、第17条的相关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

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二)经济困难的证明;(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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