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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法律工作十年以上可以初任公证员

2013-07-30 11:11来源:浏览:手机版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从事审判、检察、法制工作满十年的公务员和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满十年的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本条中的公务员包括法官、检察官以及在立法和行政机关从事法制工作的公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规定,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除此而外,本条所指公务员还包括在各级人大从事立法工作、在各级行政机关从事行政法制工作的人员。由于公务员不实行职称管理,为确保上述人员的业务素质,上述公务员必须有从事审判、检察和法制工作满十年的工作经历,才能经考核任命为公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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