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台亲属关系公证
涉台亲属关系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与居住在台湾的关系人之间的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或夫妻关系。只要符合我国有关民事法律规定的亲属范围,公证处均可予以公证证明。大陆居民去台湾探亲、探病、奔丧、继承遗产等均需办理与台湾亲属之间的关系公证。 一、办理涉台亲属关系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大陆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 大陆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与台湾亲属的关系证明; 大陆申请人人事档案中记载台湾亲属有关内容的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的印章,材料为两页以上的,应加盖骑缝章。如档案中无与台湾亲属关系记载的,应有两个以上的知情人到公证处作证,证人应持相关身份证明; 在台亲属的邀请信(含信封); 在台亲属的户籍誊本; 申请人到台湾继承财产的,应提供经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台湾亲属的死亡证明及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被继承人在大陆的配偶、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 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办理涉台亲属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申请办理兄弟姐妹之外的旁系血亲亲属关系公证,申请人在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应写明其亲属关系的渊源,如申请人与关系人系表兄弟关系,则应说明是其母亲XXX的兄弟或姐妹XXX的子女,还是其父亲XXX的兄弟或姐妹XXX的子女。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 上一篇:申办涉外常规民事公证事项问题解答
- 下一篇:借款、担保合同公证
相关阅读:
- 老人继承遗产难过公证关 120岁祖父母死亡证明上哪开 01-14
- 房产遗嘱继承“见证”与“公证”的区别 07-30
- 公证证明事项收费标准 07-30
- 合同协议类公证当事人的举证要求 07-30
- 沈阳市公证收费标准参考(一) 11-26
- 公证概念及种类 07-30
- 什么是公证 07-30
- 什么是网上证据保全公证 07-30
- 如何在我国法院申请承认外国婚姻判决 07-30
- 怎样办理公证 07-30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