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的本质
律师出具律师函对某一事实进行法律评价和风险估计,目的在于以法律尺度和律师的判断,对送达对象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让送达对象得出自己的“法律评价”, 即“传法达意”,因此律师函的本质是一种委托代理进行意思表示的法律行为,存在两层法律关系,一是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授权委托关系,这一层面是核心的法律关系。二是律师与受送主体之间的代为函告的法律关系。律师函应根据委托人的合理要求而给予对方通知或在适当的范围之内向送达对象解释事由,以便送达对象做出决定。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职责 07-30
- 非诉讼代理的概念 07-30
- 网上聘请律师的好处 07-30
- 如何请律师打官司 07-30
- 律师函的分类 07-30
- 聘请私人律师最重要理由 07-30
- 什么叫做刑事诉讼代理? 07-30
- 贵州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07-30
- 柳州市统一规范律师收费标准 07-30
- 非律师是否可以从事诉讼代理业务的问题 07-30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