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法务指南 > 聘律师 >

不超200元/小时:甘肃省律师收费规定

2013-07-30 11:06来源:浏览:手机版

西部商报消息 甘肃省物价局联合省司法厅召开了甘肃律师收费实行新标准的新闻发布会,从2007年2月1日起执行的新规定首次对律师记时收费作出了明文规定,律师的记时收费原则上每人每小时不得超过200元。同时,新标准明确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范围,要求律师事务所必须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

据甘肃省物价局副局长刘剑介绍,《甘肃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律师事务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要求律师事务所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经济确有困难,如:因公受伤(责任事故除外)请求赔偿的,请求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的,请求支付社会保险金、抚恤金、救济金的,或因其他特殊情况无力承担律师服务费的,律师事务所可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

甘肃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按计件、按标的额收费的指导价标准

(一)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0元/件。下浮不限,但每件不低于6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依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标的额和收费费率):100000元以下的,5%;100001元~200000元的部分,4%;200001元~500000元的部分,3%;500001元~1000000元的部分,2%;1000001元~10000000元的部分,1%;10000001元以上,0.3%;以上累计收费额下浮不限,但不足500元的按500元收取。

(二)代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3000元/件。下浮不限,但每件不低于300元;2.审查起诉阶段:5000元/件。下浮不限,但每件不低于400元。3.一审审理阶段:5000元/件。下浮不限,但每件不低于600元。4.办理自诉案件:5000元/件。下浮不限,但每件不低于600元。

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刑事部分按代理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民事部分按代理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三)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3000元/件。下浮不限,每件不低于300元。

(四)风险代理:最高代理费金额不得高于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五)以上各项收费标准(风险代理收费除外),均指诉讼案件一审的收费标准。未办一审而办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

(六)以下案件的代理收费标准,按照本收费标准规定的同类型案件的收费标准减半收费。1.诉讼案件开庭前又撤诉的;2.曾办一审又办二审的;3.曾办理一审和二审后又代理申诉的;4.代理的案件发回重审后又代理重审的。

二、少数民族地区,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区)的律师代理服务收费每件最低收费标准按上述规定最低标准的70%收取。(杜凯 整理)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