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法务指南 > 诉讼仲裁 >

如何书写仲裁答辩书?

2013-07-30 11:02来源:浏览:手机版

仲裁法对仲裁答辩书的内容未作具体规定,实践中,一份完整、规范的仲裁答辩书对被申请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非常重要。一般仲裁答辩书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首部。应写明以下各项内容:①标题。写明“仲裁答辩书”;②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③被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案由。简要写明对何人提出的何案件进行答辩。

(3)答辩意见。该部分针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逐一进行答复,或承认其请求,或反驳其请求。对仲裁请求的反驳,既可从实体上,也可从程序上进行反驳。从实体上反驳,主要是指出对方法律行为的错误以及对方陈述的事实和依据的证据中的不实之处;提出有利于自己的证据,证明自己行为的合法性;引述有关法律依据,以证明自己主张的正确性。从程序上反驳,主要是写明申请人不能提起仲裁的理由。如仲裁协议无效或仲裁事项超出仲裁范围等。

(4)尾部。写明送致的仲裁委员会的全称,在右下方写明答辩人的姓名,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要写明其全称,并写明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注明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