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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律师驰援新疆为农民工维权

2013-07-30 10:52来源:浏览:手机版

 


     

  我区“1+1法律援助”志愿者蔡昌明律师,春节期间为四川平昌县农民工伤残赔付一案驰援新疆。

  蔡昌明,系湖北兆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年54岁,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操守和业务能力。2011年7月,他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参加了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举办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经层层选拔考核,成为武汉市唯一入选者赴律师资源严重短缺的四川平昌县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放弃了武汉的优裕生活,半年来,蔡昌明满腔热情的为当地群众服务:他走村串户,开展各项法律宣传与咨询,普及法律知识;他抓办大案要案,解决农民切身困难;他参加救灾事业,帮助百姓清淤道路,修建房屋,为人民排忧解难;他参加党委政府多项经济合同论证,积极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他及时介入邻里、婚姻纠纷,宣讲相关法律规定,化解众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真诚欢迎及群众的衷心爱戴,其中,蔡昌明春节援助平昌县农民工兄弟一事在当地百姓中更传为佳话——

  2011年,平昌县一农民孤身一人在新疆和田市打工,8月发生交通事故致残,责任人推诿拒绝支付医药费,家中只有老父母和幼儿的农民工兄弟哭诉无门,得知这一消息,蔡昌明律师当即承揽了该项援助案件,决定免费为其代理诉讼。

  考虑到国家对新疆少数民族的民族政策,他小心谨慎、一丝不苟地进行审前调查取证。2012年1月18日和田市法院通知此案开庭,此时正值春节前夕家家户户团聚之际,武汉的家人也期盼身在外地的他回家过年,为了维护贫困县农民工兄弟的切身利益及其全家人的幸福,他毅然只身北上,坐了四天四夜的火车,风尘仆仆地出现在和田市法院审判庭上,他依据确凿的证据和法律相关规定,据理力争,有力的陈述了被代理人的权益主张,得到法院的当庭支持。为农民工兄弟争取到应有的权益后,他才放心地登上了回汉的火车,这年的除夕夜他在火车上度过。当人们为他公而忘私的奉献精神感到深深敬意时,他却笑着说:“为当事人维权是我们的职责,在火车上与乘务员和乘客们共迎新春,我也感到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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