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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志愿者为洪山区社区矫正对象送法

2013-07-30 10:52来源:浏览:手机版

 



 

为进一步提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转化教育效果,增强矫正对象服刑、改造、悔罪的意识,帮助社区矫正对象牢固树立学法、懂法、守法意识,1118日上午,洪山区社区矫正律师志愿者服务团成员湖北灵均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焕瑜,来到珞南街司法所,为该辖区的矫正对象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受到矫正对象的一致好评。洪山区司法局副局长刘从元,社矫科相关人员,武汉大学法学院志愿者也参加了这堂特殊的法制课讲座。

张律师结合中国国情,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我国法律体系进行了阐述,通过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的大量案例事实,解答了社区矫正对象心中的疑惑。最后,张律师强调,希望矫正对象积极建立对法律的信心,对社会的信心,同时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质,学会运用法律手段,规范自身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讲座结束后,矫正对象们纷纷表示这堂法制课使他们对法律的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并积极表示今后一定会认真学习法律,做到懂法守法,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监管规定,积极改造,重新做人,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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