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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12月1日起实施一批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013-07-29 16:07来源:浏览:手机版

12月1日起,中国一批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正式实施。

为做好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中国制定《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条例自201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了保护气象设施,条例主要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合理安排气象设施建设用地,保障气象设施建设顺利进行;要求气象主管机构建立健全气象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依法设立保护标志;禁止实施危害气象设施的行为。

为适应期货业进一步创新、发展的需要,中国公布了《国务院关于修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管理条例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决定,修改后的条例对条例所适应的交易活动范围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条例所称的期货交易、期货合约和期权合约的具体内容。修改后的条例规定,“期货交易”是指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的以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交易活动。

日前,财政部、监察部和审计署联合颁布《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明确中央金融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12项禁止性规定,包括不得超标准购买公务车辆、不得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住宅购置、住宅装修、物业管理费等。办法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具体内容包括:超标准购买公务车辆、豪华装饰办公场所,或者在企业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者拖欠职工工资期间,购买、更换公务车辆、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用品;超标准报销差旅费、车辆交通费、通信费、出国考察费和业务招待费;用公款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购置住宅、住宅装修、物业管理等生活费用,或者挪用企业的材料物资,修建和装修个人住宅;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或者用公款支付非因公的消费娱乐活动费及礼品费等。

办法还细化了职务消费主要内容。明确职务消费主要包括公务用车配备及使用、办公用房配置及使用、通讯费、差旅费、国(境)外考察培训费、业务招待费(含礼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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