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教审批年初已停 劳教所将转型戒毒所
深圳市第二劳教所门口虽然挂着两块牌子,但早已没有劳教人员,几年前就完成了向强制戒毒所的转型。
第二劳教所已无劳教人员,第一劳教所年内完成转型 随着“上访妈妈”唐慧劳教案胜诉,劳教制度改革再次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记者昨日从深圳司法机关了解到,今年春节后,深圳市劳教委就已经停止了对劳教的审批。 目前深圳两个劳教所都已挂了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牌子。其中,深圳市第二劳教所在2008年6月1日《禁毒法》实施以后,就没有接收劳教人员,改为接收强制戒毒人员,几年前完成了向强制隔离戒毒所的转型。 目前,深圳市第一劳教所尚有一些劳动教养人员,预计这些劳教人员今年内都将解除劳动教养,离开劳教所。它从今年5月已开始正式接收强制戒毒人员。到今年年底,第一劳教所就会完全转型成为一个强制隔离戒毒所。 第一劳教所: 曾获全国文明劳教所 在深圳,有两个“劳动教养管理所”。位于金碧路44号的,是深圳市第一劳动教养管理所,与银湖汽车站相邻,人迹罕至。 资料显示,深圳第一劳教所成立于1981年,这一年,34位干警带着180名劳教人员,从深圳龙岗迁到笔架山下,挂起了深圳市劳教所的牌子。1995年,这里改名为深圳市第一劳动教养管理所。 公开披露的资料显示,1982年,劳教所看到当时特区印刷业有很大发展空间,决定自办企业,买回4台旧铅印机,开始组织劳教生产, “初步尝到了自办劳教企业的甜头”。很快,1991年,劳教所旧貌换新颜。 1994年,时任司法部部长的肖扬,提出创建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的号召,深圳第一劳教所干警职工利用经济特区的地缘优势和政策优势,发展劳教生产,先后办起印刷厂、纸盒厂、纸箱厂、彩印厂等以纸制品加工为主的系列项目。1994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180万元,当年便成为全国劳教系统“十强企业”;199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448万元;1996年达到4000万元。 也就是这一年,这里成为全国首批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并荣立集体一等功。 现在,深圳市第一劳动教养管理所的大门上还挂着另外一块牌子:深圳市第一强制戒毒隔离所。 第二劳教所: 几年前已成强制戒毒所 深圳的另一个劳教所——深圳市第二劳动教养管理所,坐落在梅林关口新区大道旁,建所于1994年。2008年6月后,第二劳教所就基本停止接收劳教人员,逐步转为强制隔离戒毒所。 这里曾经因地处偏僻,交通也颇为不便。如今,随着梅林片区的改造和新区大道的开通,加上沿路醒目的指示标志,寻找起来非常方便。 1994年,深圳市第二劳教所正式建所,2001年6月被司法部评为“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如今,该所已成为一个拥有工作区221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生活区15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总收容量可达5000人的大型现代化劳教场所。 据了解,为全面发展,该所共投入资金千万元,以“建设数字化劳教所”为依托,开发建立了全所数字监控管理系统、红外线报警系统、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劳教信息管理系统、IC卡结算管理系统、双向电视教学系统及无线对讲系统等9个现代化管理系统,在全所构建了快捷、安全、共享的数字信息平台,使管教、生产、办公及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的智能化水平得到较大提高。 在场所管理上,推行了“板块式”管理模式;在劳教戒毒上,总结了“三段递进式”的戒毒流程;在学员管理上,实施了民主评议奖分制、班组长轮岗制,试行了承诺考核制;在安置帮教上,在全国首创了设立回归大队的安置模式。 据悉,深圳两个劳教所共可收容大约3000人。它们正在逐步全面转型为戒毒所,接收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 全国政协委员: 可用违法行为矫治替代劳教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长期关注劳动教养制度改革。 对于现有劳教人员何时解除劳教的问题,朱征夫表示,按照现有的规定,不会立即放人,因为劳教决定并没有撤销,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 对于劳教制度停止使用之后的替代制度,朱征夫表示,违法行为矫治法是一个可以替代和跟进的制度。 据悉,在2005年和2010年,制定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两次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但是目前,这部法律仍未出台。 □新闻链接 各地年内停止劳教审批 劳教场所开收戒毒人员 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表示,推进劳教制度改革是今年工作重点。此后,多地政法部门表示,将在年底适时停止劳教审批。 今年1月28日,广东省司法厅厅长严植婵表示,广东将按照方案以及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的要求推进改革,有可能在今年适时停止劳教制度。一旦确定停止劳教制度,意味着劳教系统不再接收劳教人员,而在教的劳教人员将于达到劳教期限后解教。 今年2月5日,云南省委政法委书记孟苏铁称,“从现在起,我省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缠访闹访、丑化领导人形象等三种行为的劳教审批统一停止。对其他违法情形的劳教审批全部暂停。” 另据媒体报道,目前全国多地已经停止劳教审批,不再新增劳教人员,现有劳教场所也在逐步实现职能转型,逐渐以强制戒毒为主。 根据规定,劳动教养和强制戒毒场所都由司法行政部门管理,在很多地方,劳教所和强制戒毒所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今年五六月份,河北秦皇岛、山东枣庄、江苏无锡、湖南常德、辽宁朝阳等一批原本没有悬挂强制戒毒牌子的劳教场所,举行了挂牌仪式,劳教场所开始接收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主要职能将逐步转向强制戒毒。 热议“唐慧案” @人民日报:唐慧终于胜诉。五年上访上诉路,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如此艰辛。维权路上,还有多少唐慧?如果每次正义的获得都要不顾一切,受伤的只会是公众对法治的信仰。与其庆幸个案的胜利,不如推动劳教制度改革,让司法公正稳态呵护每个人。 @现代快报:唐慧本来可以得到更大的“私了实惠”,但是她放弃了。她用自己的放弃,赢来了劳教制度的改革契机,换来了公权力的“深刻反思”。她用她的经历告诉人们:坚持对法律的信任,比什么都重要。唐慧的胜诉,是“无价”之宝。 @经典至尊:愿“唐慧案的胜诉”推动废除劳教。不对上访者处以劳教正在成为社会共识。暂停劳教审批讯息的不时传出,或许预示着改变的即将到来。唐慧案的标志性意义就在于,它为劳教的改革与废除又树立了一个路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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