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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司法解释:偷“救命钱”要加倍处罚

2013-07-29 15:21来源:浏览:手机版

偷盗亲人财物,会受到怎样的刑罚?在医院里盗窃,所受刑罚如何从重?目前,盗窃数额较大、巨大和特别巨大的标准界定,较之1998年,发生了哪些变化,变化的原因又是什么?

本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报特邀申城资深刑事辩护律师李小华解读其中几个焦点问题。

1

盗窃亲人和刑法“谦抑原则”

【关注】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案例】一个外甥女盗刷姨妈借记卡内的12万元购买金条,然后再将金条卖出还债。姨妈发现借记卡被盗刷后报警。商场探头锁定外甥女为嫌疑人。到案后,外甥女对盗刷行为供认不讳,并被提起公诉。外甥女的妈妈,是被害人的姐姐,姐姐得知此事急忙借款筹集12万元还给妹妹,请妹妹宽恕外甥女。被害人向法院提交“求情书”,表明为了姐姐,已宽恕外甥女。法院合议庭判决盗窃者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罚金3000元。

【解读】这个案例发生在“两高”最近的司法解释之前,当时的法院判决其实已经体现了刑法的“谦抑原则”———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就免于处罚;可以从轻从宽处罚的,就从轻从宽。因为,刑罚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教育、挽救,惩罚犯罪,不能以破坏、伤害亲情为代价。

在这个案例中,外甥女和姨妈不是“家庭成员”,也不是法定“近亲属”———依照刑事诉讼法第82条,“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但合议庭最终还是对外甥女酌情从宽处罚,除了加害人一方有积极悔过表现之外,还因为,按照人们对传统亲属关系的理解,姨妈和外甥女也是有血缘关系的近亲,“从轻从宽”处罚是法律对良善习俗的体谅和尊重。

“谦抑原则”是刑法的一个重要原则,司法解释则是对司法实践中一些有效做法的固化。今天,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要更稳定,需要更明确的法律保障;司法解释第8条,正是对“谦抑原则”的应用,是对亲情的极大维护。

2

偷“救命钱”加倍处罚和“50%创新”

【关注】司法解释第2条明确,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等八种情形下,“数额较大”标准可以按照第1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现象】目前,在申城各大医院内,都能看到“妥善管理好个人财物”的提示,特别是在人群拥挤的电梯里。去年上半年,普陀警方破获系列医院盗窃案,一对经常出入医院行窃的“雌雄大盗”落入法网,一个多月内,两人在普陀区4家医院的门诊和病房作案8起,盗窃多张社保卡、现金和手机等财物。

【解读】盗窃“救命钱”,主观恶性更为严重,客观危害也相对更大。依照司法解释,在医院里偷盗,数额认定,从较大、巨大到特别巨大,只要达到普通情形的50%,便视同普通情形。换言之,在医院里偷病人500元,就按偷盗1000元论处。

此外,同样要加重处罚的盗窃行为还包括:惯偷、教唆未成年人偷盗,偷盗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救灾财物等。

这一条规定多角度评价了盗窃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特别关注了主观恶意和客观危害的严重性,体现了“罪刑相当原则”。

值得一提是,在最近30年的司法实践中,这部司法解释对“数额较大”的确认首次提出了“50%”的量化标准,让量刑更可操作,这无疑是一种制度创新。

3

较大、巨大和特别巨大都在“涨”

【关注】司法解释第1条第一款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4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标准】较之1998年最高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司法解释对偷盗数额标准的界定,均有所提高。

1998年司法解释的数额标准界定是———500-2000元为“数额较大”,5000-2万元为“巨大”,3万-10万元为“特别巨大”;新司法解释相对应的数额标准是:1000-3000元,3万-10万元,30万-50万元。

【解读】盗窃犯罪是最为常见多发的一类犯罪,数量一直居各类刑案之首。据统计,2011年、2012年全国法院一审盗窃刑事案件数量分别为190825件、222078件,占当年所有一审刑事案件数量的22.72%、22.51%。

来自上海高院的统计则显示,2011、2012年全市法院对盗窃类案件的收案数量为6380件和6755件,结案为6348件和6764件;两组数据均呈上升态势。

于此同时,1997—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4.6倍和3.7倍。

盗窃犯罪是侵财性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的设定,应当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结合盗窃犯罪的社会危害,新司法解释较大幅度提升盗窃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拉大幅度空间,体现了“罪刑相当”原则,也有利于司法实践适应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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