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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考试继续执行放宽地区政策的说明

2013-07-29 14:50来源:浏览:手机版

    近期,接到很多放宽地区的考生咨询,询问放宽地区是否继续执行原有政策,主要是法律大专能不能参加考试,关于这个问题在此向广大考生证实一下:

    关于司法考试的考试政策,截止到2016年不会发生变化。详情可查阅(《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目前司法考试政策执行至至2016年12月31日。
    所以报考条件还是按照往年执行,放宽地区法律大专可继续报考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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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照近五年的司法考试时间安排:
    2011年报名时间6月05日至25日,考试时间9月17、18日
    2011年报名时间6月11日至25日,考试时间9月22、23日
    预计:
    2013年报名时间6中上旬,考试时间9月14、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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