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卷达到基本分数的(如:230分),才有资格参加卷四的考试;另外的建议是指在现有一次考试的基础上,采取部分阅卷的办法:即前三卷成绩为210分以下的,卷四不再进行评卷,从而大规模减低考试中心阅卷的工作量,提高阅卷的质量。 对于这些建议,很多考生并不能真正理解其真正的用意,认为是司法考试重要的改革措施,其实,其本意仅仅是为了减少阅卷量而已。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阅卷老师所花费的一个月左右的卷四时间(前三卷一般一周左右就可以全部完成阅卷的所有工作),大部分是在阅没有过关的试卷!在这种心情下,很难保证阅卷老师能真正有效的去辨识每一张试卷的细微差别。现实的情况是:卷四成了考试中心调节总体过关率的工具。如果前三卷成绩得分率高,卷四就采取从严阅卷的策略;如果前三卷当年得分率低,卷四就采取从宽阅卷的原则。 在阅卷老师的这种阅卷状态下,考生如何保证自己的试卷无论是阅卷的“从严”还是“从宽”都能获得理想的分数呢? 司法考试四年来,这个问题还从来没有被考生真正重视过。大部分的考生都把注意力集中到了提高法律基本理论水平上,当然这样做是无可厚非,也是很有必要的。但我们毕竟是在参加考试,在卷四目前的阅卷状态下,其答题技巧对提高自己的分数往往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我们可以简单算一笔帐。假如一个考生,前三卷得分为240分,即每张试卷平均得分80分(都还没有达到及格的90分),那么,只要他的卷四能考120分,他照样可以达到360分而过关。而卷四得120分并不是高不可攀不能实现的,在现有的法律理论水平下,训练一下自己的卷四答题技巧就可以实现。 而目前的现实是:很多的考生前三卷得分达到了280分左右,而仍不能通过司法考试,因为其卷四的得分仅仅为60分左右。也就是说,大部分的考生并没有在卷四上显示自己的真实水平,得分明显偏低。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如何提高自己卷四的得分水平,实际上已经成为了很多考生在目前的考试制度下,通过司法考试的重要问题。 司法考试大纲明文规定,卷四由四类题型构成:简答题、案例题、文书题和论述题。对于卷四中的任何一个试题,任何一个考生都不能说自己完全不会,或者根本不懂。考的不好无怪乎两个原因:由于时间不够而没有答完,这种情况占相当大的比例;再一个就是回答不完整,格式不符合要求,结构凌乱而得分率低。 以两道论述题而论,其分值为50分,不能谓不高。但因为其要求为500字以上的文章,因此,用在这两道题上的时间最少也需要50分钟,大部分的情况是需要60-70分钟才能保证答题质量。而案例题25分,一般情况下也要写400字左右,做好它也需要30分钟。这样,三道题就用去了一半的时间-90分钟,其它的题目都要在10分钟左右的时间内完成。从考试的实际情况来看,有相当部分的考生,很难作完全部分的题目,最后总要放弃一道大题。 2005年的文书题,从出题者的本意来看,实际上是一道送分的题,但这道题的得分率并不是很高,很多的同学采取了放弃,即使做了,也可以很明显的看到是在一种慌乱的情况下做的,错误之处很多。 从考试的规律来看,只要是司法考试前三卷达到200分的同学,其所具备的法律的理论水平,都可以将卷四考到120分以上。当然做到这一点必须要进行系统的训练。 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通过对考试题目和阅卷现状的研究,想办法把司法考试卷四的做题方法由每一个字都需要认真做考虑、构思,变成有限的“填空题”,包括论述题在内。500字的论述题,真正需要考生自己写的内容,大概在100字左右,其它的内容都有模版可寻。这样,就可以大大提高卷四的作题速度和得分率。 ()预祝广大司法考试考生顺利通过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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