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狱基层建设实现多年稳定
2012年,广东省司法厅以精简机构、监区标准化建设、强化执行力、加强组织保障为重点,积极推进监狱管理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实现了连续12年安全稳定。 为进一步完善监狱管理体制,广东省司法厅坚持精简、统一、高效原则,着力在完善管理架构、明确职责和加强保障上下功夫,实现“精机关”、“强基层”。改革后,监狱机关由16科室整合为“7室1中心”。裁减出的副科级职数和警力下沉到监区,一线警力达到了监狱总警力的80%以上。之后,理顺了职责权限,解决职能交叉、权责脱节、责任不清的问题,确保各部门、各岗位分工明确、运转协调。通过改革,实现了机关“7室1中心”与监区在业务上的“无缝衔接”,行政效能大大提升。为完善业务规范,省司法厅制定了《监狱业务运行规范》,并以工作表和流程图的方式,明确了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 广东省司法系统通过整合资源、加强现场管控,建立了统一规范的监区标准化管理运行机制。根据广东省监狱监区押犯规模普遍较大的实际,以车间为单位设立现场管理单元,设立相应的领导职务,赋予相应的管理权限。 同时,根据监区业务需要,对监区警察进行分类,确保警察对“三大现场”直接管理到位,各项业务办理、衔接到位。细化监区警察的岗位设定,明确每一个执勤岗的工作职责、标准和流程,确保监区警察履职尽责,把好监管改造罪犯的第一道防线。 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省司法厅积极探索配套的实践养成、检查督导和考核奖惩制度,不断提高基层的制度执行力。2012年,新建制度19项,完善33项。通过制定一系列规范、指引以及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等活动,全体警察切实将制度“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加大警务督察、业务检查等力度,采取“一监一组”督导方式,强力整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行不力等行为。把制度建设情况和执行成效,列入监狱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科学运用考核结果,作为警察和单位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广东省司法厅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着眼解决干警职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监狱机构改革中产生的科级领导职位,原则上从基层监区警察中提拔。注重对基层“80后”警察的选拔培养,加强干部队伍梯队建设。解决了1500余名长期在基层、工龄长、政治待遇偏低警察的非领导职务晋升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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