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检院研究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措施
曹建明主持召开高检院党组会 研究高检院开展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措施 本报北京7月1日电(记者王治国)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主持召开高检院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高检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措施,讨论并原则通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会议认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一次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刻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对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深入动员、全面部署,为全党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提供了重要遵循,指明了方向。 会议指出,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的重大政治任务,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证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高检院作为全国检察机关的领导机关,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强化责任意识,创新活动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为全国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出表率。 会议强调,高检院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贯彻中央部署要求,同时要结合检察机关自身工作实际,着重解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真正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来推动检察工作。高检院机关特别是高检院党组要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高检院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得好不好,首先和党组一班人密切相关。党组同志要把教育实践活动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安排好工作,真正提高认识,把自己摆进去,把检察工作摆进去,尤其是把高检院广大检察人员的思想实际摆进去,进一步查找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提出明确要求,制定具体计划,既体现中央要求,也要联系检察机关特别是高检院的具体实际,在抓好落实、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扎扎实实把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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