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访谈 >

八位律师学者致信国务院建议改农民工称谓

2013-07-29 16:07来源:浏览:手机版

1月11日,李方平等八位律师、学者向国务院寄出《公民建议书》,认为“农民工”称谓存在歧视成分,不利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请国务院在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政府行文中变更“农民工”称谓,并借此推动城乡户籍平权。近日,出席我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的省人大代表尹志国、刘祥、汪新平等也向大会提交建议,呼吁取消“农民工”称谓。

去年12月20日,省委书记卢展工在省领导与社科界专家学者座谈会上,呼吁加快户籍改革,取消带有歧视性的“农民工”称谓。今年1月3日,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也提出,广东将加快研究并适时出台取消“农民工”称谓的政策措施,促进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地居民真正融合。1月4日,民政部出台《关于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描绘了农民工参与城市社区生活的“路线图”。

“上面有考虑,下面有民意,我们河南可借中原经济区建设东风取消之。”省人大代表刘祥说,自己长期在京和很多如他一样在外工作的农民兄弟接触、生活,对农民兄弟的切身感受深有共鸣。现在两省领导呼吁取消“农民工”称谓,民政部开始行动,在外务工人员心里热乎乎的。

但也有网友提出,取消农民工称谓以后,用一个什么样的不带歧视性的称谓来替代呢?还有网友说,取消“农民工”称谓后,关键是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住房、医疗、社会统筹等,要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的服务。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