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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的行政级别有望逐步取消

2013-07-29 16:07来源:浏览:手机版

 法制网讯 记者陈丽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提出,要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多种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履行政府办医职责,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经营管理自主权,逐步取消行政级别。
  常委委员们指出,公立医院改革是医改的核心和难点,建议加快探索步伐,及时总结评估,健全补偿机制,推进去行政化,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加快县级医院改革发展,限制公立医院盲目扩张,遏制医疗费用过快上涨,加强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鼓励社会资本办医,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报告介绍,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有关部门加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力度,鼓励在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等重点难点问题上大胆探索,构建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高效运行机制,力争形成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路子。探索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的有效实现形式,积极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强化卫生行政部门的行业规划、准入、标准制定和监管职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不同经营性质医疗机构管理制度,规范不同性质医疗机构的转换程序,推进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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